1结构
电动车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
1. 1壳体
a)用质地坚韧、耐用并能较多地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
b)表面涂层颜色鲜明、光洁,不易沾污及脱落;c)在检验中壳体应保持完整无损,不得出现裂口;
d)电动车头盔壳体可拆卸部件取下后,不得降低其防护性能,也不得对人头、颈部造成刺伤;e)护目镜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外表面7mm,系带等其他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内、外表面3mm,连接件不得有毛边;
f)壳体设通风孔时,其孔径不大于13 mm;
g边沿应饟嵌软质圆钝的缘圈,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h)应覆盖头部保护区(含耳罩部分)。
1. 2缓冲层
a)用能较多地吸收碰撞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b)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
c)如设通风孔,其孔径不大于13mm;
d)应覆盖头部保护区(耳罩可视作缓冲层的一部分)。
a)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制成;
b)舒适衬垫(含标记)与缓冲层连接,不得使用对人体有毒或有腐蚀性的粘合剂,也不得用针线缝制;
c)保证电动车头盔佩戴的舒适性。
1. 3舒适衬垫
a)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制成;
b)舒适衬垫(含标记)与缓冲层连接,不得使用对人体有毒或有腐蚀性的粘合剂,也不得用针线缝制;
c)保证头盔佩戴的舒适性。
1. 4电动车头盔佩戴装置
由系带、搭扣及连接部件组成。结构应保证乘员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
1. 5护目镜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
2性能
2.1保护范围
必须覆盖图3所示的头部保区。
2.2电动车头盔质量(含附件)
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全盔不大于1. 60 kg;半盔不大于1. 30kg.5.2.3头盔视野
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左、右水平视野不小于105°,上视野不小于7°,下视野不小于30°。
2.4头盔护日镜
2.4.1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护目镜不得被击穿或破碎。
2.4.2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护日镜可见光透过率不小于85%。
2. 5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按照6.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不得出现伸长量超过25 mm或系带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痿松脱的现象,并在6.7规定的检验中不得出现以上现象。"
2.6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以传递到头型上的加速度及其作用时间衡量,检验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
2.6. 1全盔
a)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 g;
b)加速度超过150g 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 ms。
2.6.2半盔
a)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g;
b)加速度超过2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 ms(加速度峰值均不超过300g,此项不作要求);c)加速度超过150g 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
2.7头盔耐穿透性能
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钢锥不得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