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电动车头盔厂家标准以摩托车乘员头盔作为电动车头盔的基木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电动车头盔厂家标准用于电动车头盔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简称乘员)佩戴的头盔。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川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0000—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电动车头盔(以下简称头盔)
保护电动车车乘员头部的装具。
3.2 壳体
头盔的外层结构。
3.3缓冲层
吸收冲击能量的适体垫层。
3. 4舒适衬垫
保证头部佩戴舒适的衬垫。
3.5佩戴装置
保证头盔牢固地佩戴于头部的部件。
3.6护目镜
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的眼面部防护部件。
3.7护目镜透过率
透过护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8全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能对眼、面、下颌部起保护作用。其壳体与护颌部件为一整体结构的头盔。
3. 9半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的头盔。
3. 10基础平面
由左、右耳屏点和右眶下点确定的水平面,也称头水平面,即图1中O—O’平面。
3. 11参考平面
距基础平面以上一定距离的平面,该距离由头型型号决定,见图2及表1.3. 12试验头型(以下简称头型)
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儿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3.13试验区
头盔的检验范围,即图2中的A—A’以上部位。Z—Z’为中央垂直轴。